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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育達高職日間部應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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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第二學期
274班班規

壹、獎勵規定:

班長:獎勵管理。

1.學業成績進步:期中()成績、名次進步3分、5名以上。

2.一個月無違規記錄者。

3.一個月全勤者。

4.禮貌優良(對同學、師長等):班會公開推薦票選。

5.服務優良(主動協助同學、班級事務等)

6.個人競賽成績優良。

7.擔任小老師負責認真者。

【獎勵處理】:一個月統計公佈一次,符合以上任何一項記優點一次;累滿三次優點者,期末德育簽獎。

貳、懲誡規定:

一、副班長:出缺席管理。

1.班級遲到:寫自述表,服勞動服務。

2.學校遲到:寫自述表,服勞動服務。

3.上課遲到:寫自述表,服勞動服務。

二、風紀股長:秩序禮儀管理。

1.不守班級常規(如上課、集合講話;不配合午休;不攜帶課本、教
材等):寫自述表、勞動服務一次。

2.違規處理(服儀不合等):寫自述表、勞動服務一次。

三、衛生股長:整潔衛生管理。

1.垃圾分類被扣分者:寫自述表、勞動服務一次。

2.打掃不認真:寫自述表、勞動服務一次。

3.座位周圍垃圾、放學留東西、垃圾:寫自述表、勞動服務一次。

四、校級幹部

1.校級幹部值勤有誤:寫自述\表、勞動服務一次。嚴重者依校規處分。

五、重大違規事項:

單項屢犯;對師長態度不佳;帶菸、吸菸;考試作弊等一律按校規處理。

【管輔處理】:

1.填寫班級自我檢討表。

2.累滿2張班級檢討表者填寫學校自我檢討表記警告乙次、約談家長並實施個別輔導。個別輔導乃放學後留校進行輔導。

3.拒寫檢討表者,依[未有悔意]直接簽處記過。

六、其他
有違規事項者,導師將機動派遣學生留校勞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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