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班級經營 / 2-1班級公約

台北市私立育達高職日間部106學年度第1學期399班班規

                      我們的約定                導師:陳以諼

 

1.  每周一9:00到班點名,不準時者遲到幾分鐘,則放學留校幾分鐘,並寫自我檢討表反省。

2.  到校相關規定,上課期間不可聊天、趴睡、看報紙、吃早餐、喝飲料放非學用品(例如:梳子、

   鏡子、飲料、食物、衣服、手機),違規屢勸不聽者寫自檢表

3.  中午1210下課,全班統一打掃414教室,需做好整潔工作才可離校。

4.  請假、缺曠規定:(1)請假手續及缺曠、遲到部分依學校規定辦理。

    (2)事假須事先由家長來電向導師請假並事先完成請假手續!

(當日事假不予准假!)

病假早上0630前,須由家長親自來電向導師請假!

(/病假,未打電話、未附請假証明不予准假!)

    (3)病假:請務必附上看診証明或掛號收據。

    (4)外出看病請打電話告知家長

    (5)/病假,三日內辦好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

5.  每周一應帶上課所需之課本、作業及用具(上課違規者,請任課老師登記點名板/處罰)

6.  生活管理:(1)生活常規/服裝儀容不符合規定,經勸輔仍改善不從,屢犯三次記警告乙次。

(2)上課時被記點名板、蹺課、課間遲到、禮儀違規、集會時愛講話、打掃不認真、亂丟

    垃圾等違規事項,需寫自檢表一張,並留下勞動服務,如個人行為嚴重缺失者,被記

    點名板屢犯三次記警告乙次。

(3)放學點名無故未到者記警告一支

(4)頂撞師長、口出穢言、打架,視情節小過乙次或大過乙次。

(5)上課使用手機及MP3、趴睡,違規被任課老師登記點名板者,警告一次。

(6)打掃認真負責服儀各方面表現優良者給予嘉獎鼓勵

(7)幹部負責依學校規定給予獎勵

(8)發揮同學愛日行一善樂於助人

(9)不作弊不欺騙師長誠實以對

    7.自我檢討表累計三張以上者,依校規處分,各股長不盡職、糾察曠職者,加倍處分。

 

守時整潔有禮貌

對自己399負責建立榮譽心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