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育達高職106學年度第一學期 一年13班班規
第一條 早自習及午休
1. 每位同學每天於7:40前完成打掃工作(包括公共掃區及廁所)並就座完畢,7:45至8:15為早自習或升旗時間,請勿說話或吃早餐,須拿出課本自習或參加升旗。
2. 7:45分後進教室、上課晚進教室或午休時間在教室外者,放學後留校參加勤學輔導。
3. 每週一週會,週二升旗,點名時未在隊伍內即算遲到。
4. 欲請假者請家長於07:00前事先打電話,事後通知者除特殊狀況外,一律以曠課論處。請每位同學務必養成勤學的良好習慣。
5. 中午12:30分前請用餐完畢;12:40分前完成午間清掃工作,廚餘請於12:40回收至指定位置。
6. 午休鐘響,教室熄燈,全班進行午休。
第二條 各項生活競賽
1. 凡禮儀、秩序、整潔及勤學各項競賽力求良好表現;若經常性違規,且屢勸不聽,須寫自我檢討表,並請家長到校談話。表現良好者視情況記嘉獎。
2. 打掃時間請認真打掃;曠職、打掃不認真者,寫自我檢討表並記警告。
3. 各項競賽應以班上榮譽為首,爭取班上的好成績,前三名依規定獎勵。
第三條 其他事宜
1. 加強禮儀及服儀教育,遇見師長請問好。
2. 相逢自是有緣,請友愛班上同學,凡事相互合作。
3. 每隔週繳交週記於班長,遲交放學留下寫。
4. 請服從班級幹部的指示。
5. 上課請準時就座,勿講話吵鬧,桌上不可放食物、手機、與飲料。
6. 同學請假必須備證明於7天內完成請假手續,逾時及未事先通知者一律以曠課論。
7. 其他未盡事宜由導師隨時宣布之。
8. 下課後全班總動員進行打掃,經導師檢查合格後才可以回家。
有充分準備的人,才有最佳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