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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經營 / 班級公約

台北市育達高職1 0 6 學年度第二學期 1 4 6 班班規

.獎勵管理規定:

期末結算無違規記錄者、全勤、禮貌優良、服務優良、個競賽成績優良、

幹部、⼩⽼師及各項糾察勤務表現盡責優良者,及有班級各項福利,導師擇

、優期末聚餐。

.活管理規定:

(1)出缺席管理規定:

1.星期ㄧ和五早上8:00 前到校。

2.星期 三 四 則是7:45分前到校。

(每雙數週星期朝會則是7:40 分前到操場集合)

3.持遠到證者8:15 分前到校進班,逾時視同延遲到校。

未依前所述時間進班視為延遲到班,除參加勤學輔導之外,當留下再次打

掃教室或公共區域全部,延遲到校者除了依校規懲罰外,ㄧ週遲到次(含次)

者,週五必須留下打掃教室或是公共區域,未留下打掃者,懲以警告次,屢

勸不聽,導師除電話聯繫家

(2)秩序管理規定:

1.被登記點名板者:寫我檢討表,屢勸不聽者依校規處分。

2.班級幹部值勤有誤:寫我檢討表、情況嚴重且屢勸不聽者校規處分。

3.上課禁使⽤⼿機影響學習(除當任課師規定能使搜尋資料

除外),違規者導師當代為保⼿機,放學後歸還。

(3)整潔管理規定:

1.幹部值勤有誤:放學我檢討表、情況嚴重且屢勸不聽者校規處分。

2.座位周圍垃圾、放學留東、垃圾:放學我檢討表、服整潔作勞務。

3.打掃不確實、未等糾察簽到:放學我檢討表、服整潔作勞務。

(4)作業管理規定:

1.各種作業遲交、未交:放學我檢討表,當交出作業得以離校,

情況嚴重且不改進者依校規處分。

(5)違規:

1.我檢討表。

2.單項屢犯:對師態度不佳、帶菸、霸凌、吸菸、考試作弊等律按校規

處理,情節嚴重者記次。

(6)請假規定:

1.本班重視出缺席率及品德教育。

病假:於早上11 點前,由家於當電話請假,逾時不准假。

事假:請家提前3 告知,事後不得補請。

連假前為勤學情事概不得請假。

(7)其他未盡事宜由導師隨時宣布之。

肚量⼤⼀ 嘴巴甜

動快 效率⾼⼀

腦筋活 理由少

做事多 脾氣⼩⼀

說話輕 微笑露

班上榮譽你我都有義務共同守護,請家加油!

導師聯繫式:0921-520-458

 

班級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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