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育達高職1 0 6 學年度第二學期 1 年4 6 班班規
⼀.獎勵管理規定:
期末結算無違規記錄者、全勤、禮貌優良、服務優良、個⼈競賽成績優良、
幹部、⼩⽼師及各項糾察勤務表現盡責優良者,及有班級各項福利,導師擇
、優期末聚餐。
⼆.⽣活管理規定:
(1)出缺席管理規定:
1.星期ㄧ和五早上8:00 前到校。
2.星期⼆ 三 四 則是7:45分前到校。
(每雙數週星期⼆朝會則是7:40 分前到操場集合)。
3.持遠到證者8:15 分前到校進班,逾時視同延遲到校。
未依前⾯所述時間進班視為延遲到班,除參加勤學輔導之外,當⽇留下再次打
掃教室或公共區域全部,延遲到校者除了依校規懲罰外,ㄧ週遲到⼆次(含⼆次)
者,週五必須留下打掃教室或是公共區域,未留下打掃者,懲以警告⼆次,屢
勸不聽,導師除電話聯繫家⻑。
(2)秩序管理規定:
1.被登記點名板者:寫⾃我檢討表,屢勸不聽者依校規處分。
2.班級幹部值勤有誤:寫⾃我檢討表、情況嚴重且屢勸不聽者校規處分。
3.上課禁⽌使⽤⼿機影響學習(除當⽇任課⽼師規定能使⽤搜尋資料
除外),違規者導師當⽇代為保管⼿機,放學後歸還。
(3)整潔管理規定:
1.衛⽣幹部值勤有誤:放學⾃我檢討表、情況嚴重且屢勸不聽者校規處分。
2.座位周圍垃圾、放學留東⻄、垃圾:放學⾃我檢討表、服整潔⼯作勞務。
3.打掃不確實、未等糾察簽到:放學⾃我檢討表、服整潔⼯作勞務。
(4)作業管理規定:
1.各種作業遲交、未交:放學⾃我檢討表,當⽇交出作業得以離校,
情況嚴重且不改進者依校規處分。
(5)重⼤違規:
1.寫⾃我檢討表。
2.單項屢犯:對師⻑態度不佳、帶菸、霸凌、吸菸、考試作弊等⼀律按校規
處理,情節嚴重者記⼤過⼄次。
(6)請假規定:
1.本班重視出缺席率及品德教育。
病假:於早上11 點前,由家⻑於當⽇電話請假,逾時不准假。
事假:請家⻑提前3 個⼯作⽇告知,事後不得補請。
連假前為勤學⽇,⾮重⼤情事⼀概不得請假。
(7)其他未盡事宜由導師隨時宣布之。
肚量⼤⼀點 嘴巴甜⼀點
⾏動快⼀點 效率⾼⼀點
腦筋活⼀點 理由少⼀點
做事多⼀點 脾氣⼩⼀點
說話輕⼀點 微笑露⼀點
班上榮譽你我都有義務共同守護,請⼤家加油!
導師聯繫⽅式:0921-52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