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天早上08:10 以後才到校者,則為校遲,放學後至第一校區參加勤學輔導。
2.上課時間,不可聊天、趴睡、吃早餐、使用非學用品(手機...等)。
3.不任意缺課及請假,請假須由家長親自來電向導師請假,並在三日內辦好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
病假需有醫生診斷書,請三天病假以上,則需大醫院之醫生證明。
4.上課時被記點名板、蹺課、課間遲到、禮儀違規、集會時愛講話、打掃不認真、亂丟垃圾等違規事項,需寫檢討表一張。
5.中午12:40前需做好整潔工作,關燈午休。
6.每日下課檢查座位四周和抽屜內,是否有垃圾,並清理乾淨,以維護環境清潔。
7.每日早上、中午、放學時段,打掃工作應確實完成,打掃完,應經由正副衛生股長檢查合格後,才算完成工作。
若整潔被扣分者,則處罰該位負責的同學。
*注意事項:
1.屢勸不聽且態度惡劣者,加倍處分。
2.違規的同學,應於當日放學後留下來寫檢討表。
3.自我檢討表累計三張以上者,依校規處分。
4.各股長不盡職者,加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