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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經營 / 班級公約

182  班規

 

一. 生活常規 :

1.     每天早上 8 :00 到班, 校遲者參加勤學輔導 , 同星期累犯2次校規處理。

2.     每天早自習聽英文雜誌 , 桌面不可放置飲料 . 食物。

3.     不可任意缺課 ,請假須由家長親自老師請假 , 並在7日內主動向導師辦理請假手續 , 否則以曠課論 ,曠滿42節輔導轉學。

4.     每天應帶當日所需之課本 , 作業。

5.     上課鐘響後立刻進入教室 , 不准在外逗留 , 並保持應有之教室秩序。

6.     課間遲到 . 缺席無正當理由者 , 違者寫自述表 ( 應打上1 cm格子 , 全張寫滿 , 當日交回 )

7.     課堂講話 . 趴睡or未帶課本 . 用具被登記者 , 應寫自述表一張。

8.     被交糾 . 禮糾登記違規者 : 寫自述表一張 . 愛班服務。

9.     早自習 8:00以後 , 中午 12 :40 以後 , 外掃區 12 :50 以後進入教室者 , 嚴禁走動 , 講話 ( 公勤人員例外 ) , 若被校級幹部登記者 , 愛班服務。

10.   校內禁止抽煙 , 被查獲者 , 按校規嚴加處分。

11.   重要集會無故不到者 , 按校規處理 ( 記過並寫自述表一張 )

 

二. 整潔方面 :

1.     班上負有維護學校門面之責任 , 每位同學均須對個人職務完全盡責。

2.     打掃後須經由衛生,副衛生股長檢查核可後 ,才算工作完成。

3.     垃圾應丟置垃圾桶中 , 不得任意隨手丟棄地上 , 並請維護班級之清潔 , 座位周圍均屬個人責任區。

4.     每位同學於下午 4 : 05 前應先檢查自己座位是否垃圾或遺忘個人物品在座位 ,座位雜亂者寫自述表。

 

P.S.若是不小心打翻食物 , 飲料 , 以致地面髒汙者 , 應自行清乾淨 , 而非由值日生處理 .         整潔職務不盡責者 , 愛班服務。

 

  以上各項規定若有未盡完善處 , 當於日後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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