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班 班規
一. 生活常規 :
1. 每天早上 8 :00 到班, 校遲者參加勤學輔導 , 同星期累犯2次校規處理。
2. 每天早自習聽英文雜誌 , 桌面不可放置飲料 . 食物。
3. 不可任意缺課 ,請假須由家長親自
4. 每天應帶當日所需之課本 , 作業。
5. 上課鐘響後立刻進入教室 , 不准在外逗留 , 並保持應有之教室秩序。
6. 課間遲到 . 缺席無正當理由者 , 違者寫自述表 ( 應打上
7. 課堂講話 . 趴睡or未帶課本 . 用具被登記者 , 應寫自述表一張。
8. 被交糾 . 禮糾登記違規者 : 寫自述表一張 . 愛班服務。
9. 早自習 8:00以後 , 中午 12 :40 以後 , 外掃區 12 :50 以後進入教室者 , 嚴禁走動 , 講話 ( 公勤人員例外 ) , 若被校級幹部登記者 , 愛班服務。
10. 校內禁止抽煙 , 被查獲者 , 按校規嚴加處分。
11. 重要集會無故不到者 , 按校規處理 ( 記過並寫自述表一張 )。
二. 整潔方面 :
1. 班上負有維護學校門面之責任 , 每位同學均須對個人職務完全盡責。
2. 打掃後須經由衛生,副衛生股長檢查核可後 ,才算工作完成。
3. 垃圾應丟置垃圾桶中 , 不得任意隨手丟棄地上 , 並請維護班級之清潔 , 座位周圍均屬個人責任區。
4. 每位同學於下午 4 : 05 前應先檢查自己座位是否垃圾或遺忘個人物品在座位 ,座位雜亂者寫自述表。
P.S.若是不小心打翻食物 , 飲料 , 以致地面髒汙者 , 應自行清乾淨 , 而非由值日生處理 . 整潔職務不盡責者 , 愛班服務。
* 以上各項規定若有未盡完善處 , 當於日後補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