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高職109學年度 第2學期 191班規
1. 遵守校規班規,愛校愛班。
2. 週一至週五8點校遲,留校參加勤學輔導16:30-17:10。當週校遲2次及累計3次以上,記警告一次,並寫自述表一張。
3. 上課中,除由
4. 服儀違規寫自述表一張,累計3次記警告以上處分(含第3次);第1、2次罰愛班服務。
5. 凡違規被登記者,必
6. 未依規定打掃,規勸不改者,記警告一次,並寫自述表一張。
7. 升旗、週會、早自習、午休、或任課老師舉出全班太吵,全班當天留下精神講話。
8. 未能配合幹部的要求、未按規定時間內繳交作業者,由幹部自行規定處理,得經過班會決議及導師同意方可實施。
9. 上課違規使用手機由導師代保管,請家長親自到校領回,並寫自述表一張。。
10. 打掃認真負責、服儀各方面表現優良者,給予嘉獎鼓勵。
11. 幹部負責,依校規給予獎勵。
12. 勤學,不隨便請假。任何假都需家長在9點前打電話或傳簡訊或傳賴親自向導師請假,事假請提早二至三天前請,否則以曠課論,隔日需參加勤學輔導。學生請自行告知副班長請假別如病假或事假。
13. 整潔競賽全高一倒數4名全班留下大掃除。
14. 以上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