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班規
獎勵:
1. 上半學期、下半學期各一次依導師觀察同學主動幫忙各股長或各股長服務班上的態度,每次選出數人給予嘉獎至小功不等之獎勵(不含原本學校期末擔任股長校方給予之獎勵)
2. 每個月若未被糾察、教官、
3. 導師不定期提供義工記獎之工作機會名額,做滿八小時且服務良好、認真負責可記嘉獎乙支
禮儀
1. 被教官巡察登記者且為累犯,一律以屢勸不聽處理,以資警惕。
2. 每日早上服儀檢查,不合格者一律愛班服務。
3. 違規立刻告訴班導,並自動領取檢討表。
秩序
1. 被登記點名版者且為屢犯,以屢勸不聽處理
2. 請尊重鐘聲權威
3. 班上每日皆點名放學,若有特殊事件老師無法來導師會指派股長點名並宣佈事項,不得先行離開。
整潔
1. 不認真掃地,經老師股長勸阻仍不改善者 ,以屢勸不聽處理
2. 請大家遵守垃圾不落地,每節上課前衛生負責提醒同學撿拾腳邊垃圾,被導師發現座位上有垃圾者,放學留下來加強教室整潔,並請大家確實做好垃圾分類
勤學
1. 請照規定準時出現在教室,未出現者,一律算校遲。
2. 學校規定當日任何一節遲到、曠課請於下午自動去站勤學輔導,未到校規小過乙支,遲到被糾察登記請於當日主動領取自檢表並交至負責同學。
3. 同一週被登記遲到第二次,警告一支。
請假規則 病假者
1.請在8點之前,主動通知老師及副班長,未主動連絡,一律不准假以曠課計算, 2.請病假請於隔日請假並附上就醫證明及家長證明(校規規定七日內請假完畢!)
作業、導師交待相關文件、物品勿遲交
在校有事若老師未在位子上,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