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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經營與輔導 / 班級公約

育達商職 日間部106-2 觀光科315 班規

l   點名板及小綠單管理

本班上課遲到時間為星期(二、三、四)0745星期(一、五)0800,請各位同學準時到校,整理周圍環境,保持環境整潔,如超過上述時間進班,將以校遲處分放學後進行勤學輔導,上課時間不要在桌上放置非學用品(手機、飲料、水、梳子)等,如被登記點名板自檢表乙張。

於早自習、課間及午休時間隨意進出教室進行勤學輔導。

每日由導師進行點名放班,如有未經導師同意私自離校者,處以小過乙支,請各位同學務必遵守(當日要勤學者1630需在指定地方集合,未到小過處分)

點名板被圈記不在座位上包含擅自更換座位,依校規規定於放學後進行勤學輔導。

凡是有個人違規行為,被開小綠單、違反鐘聲權威、服儀或相關規定者,第一次以愛班服務自行檢討,累計三次寫自檢表之後每次警告一支,請大家務必小心)。例外:【很冷很冷的時候】在教室可以穿便服外套,但是要先把學校衣服都穿上才可以穿便服外套,如有收到小綠單3張就沒收兩個月(兩個月更新一次)

重大集會時服裝未統一及屢勸不聽影響班級秩序者,處以警告乙支。

班級手機管理,如上課玩手機被老師沒收,導師將進行手機管理3天,早上送到導師辦公室放學還。

點名板早上登記中午收,下午登記放學前交,請同學利用下課時間書寫完畢,中午未交者至導師辦公室書寫,注意只要累計三次後,第四次開始依情節輕重以校規處置。

l   三好校園

為了培養大家到業界有好的口德,本班嚴禁講髒話,如果被導師或幹部看到者,第一次愛班服務後自行檢討,累計三次寫自檢表之後警告乙支,對師長不敬將則以大過處分。

為鼓勵各位同學參與各類比賽,凡事參與各類校內外競賽者,請學藝股長,填寫獎勵單記嘉獎乙次並會導師簽章。

l   糾察管理

1.    糾察隊須依執勤時間準時出勤,若曠職依情節輕重以校規處分。

2.    請事假或病假應依照規定事前及事後完成請假手續,違者依規定辦理。

l   請假規則

1.  依學校請假規定,事假須於三天前提供證明並完成請假手續,事後不得補請。

2.  病假於當日08:00家長打電話給導師請假,並於請假後隔日一週內完成請假手續,逾期視同曠課依校規處分之。

3.  學生自己請假及家長使用line不准假,若老師沒接到電話依通話紀錄為準。

4.  曠課依校規處分兩支警告,曠課滿42節依校規處以改變環境。

最後請注意,無論有無請假皆會扣班上的勤學分數,請君子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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