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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台北市私立育達商職 
餐飲管理 三年86  班規

 

第一條、無特殊原因,早自習遲到者,寫自我檢討表,並參加勤學輔導。

第二條、無特殊原因,上課遲到者,寫自我檢討表,並參加勤學輔導。

第三條、凡打掃工作未盡責,屢勸不聽者,記警告一次。

第四條、為響應環保本班一律禁用免洗餐具,如發現有同學使用第一次勸導第二次記警告一支。

第五條、 服裝儀容不整齊者,寫自我檢討表。對於處分不遵守及屢勸不聽者,記警告一次。

第六條、 沒收之違禁物,請家長至學校領回(或期末歸還)

第七條、重申校規,校外騎機車及吸菸者一律記過處分。

第八條、 代表班級參賽,記嘉獎一次(得獎者則另外表揚)

第九條、 熱心積極參與打掃工作者,予以表揚並記嘉獎一次。

第十條、隨時保持教室清潔,亂丟垃圾者第一次勸導第二次警告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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