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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經營 / 2-1 班級公約

1.每天早上08:10 以後才到校者,則為校遲,放學後至第一校區參加勤學輔導。

2.上課時間,不可聊天、趴睡、吃早餐、使用非學用品(手機...等)。

3.不任意缺課及請假,請假須由家長親自來電向導師請假,並在三日內辦好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

  病假需有醫生診斷書,請三天病假以上,則需大醫院之醫生證明。

4.上課時被記點名板、蹺課、課間遲到、禮儀違規、集會時愛講話、打掃不認真、亂丟垃圾等違規事項,需寫檢討表一張。

5.中午1240前需做好整潔工作,關燈午休。

6.每日下課檢查座位四周和抽屜內,是否有垃圾,並清理乾淨,以維護環境清潔。

7.每日早上、中午、放學時段,打掃工作應確實完成,打掃完,應經由正副衛生股長檢查合格後,才算完成工作。

  若整潔被扣分者,則處罰該位負責的同學。

 

*注意事項:

1.屢勸不聽且態度惡劣者,加倍處分。

2.違規的同學,應於當日放學後留下來寫檢討表。

3.自我檢討表累計三張以上者,依校規處分。

4.各股長不盡職者,加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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