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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基本資料 / 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

(一)視學生如子女:愛護、關懷學生,適時將生活點滴與做人道理與學生 分享。

(二)友善而嚴謹的對待學生:對學生態度親切友善,但不姑息縱容;合理的要求學生,培養其良好習慣。

(三)自尊、自重、自愛:尊重自己、愛護自己,相信自己有能力;進而能自我要求。

(四)重視團體榮譽:視班級為第二個家,愛護、重視班級榮譽,不隨意破壞,並能積極爭取榮譽。

(五)培養企圖心:對自己的未來有憧憬及計劃,能善用時間,並接受老師的規劃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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