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育達高職105學年度第二學期二年33班班規
早自習及午休
1. 每天於7:45前完成打掃工作並就座完畢,7:45至8:15為早自習時間
請勿說話或吃早餐,須拿出課本自習或參加晨考。
2. 非公差勤務7:45分後進教室者,視同遲到。
3. 每週一週會,週三升旗,點名時未在隊伍內即算遲到。
4. 請每位同學務必維持班上的早讀秩序。
5. 12:35前請用餐完畢且開始午間清掃工作,12:40午休鐘響,
教室準時熄燈進行午休。
值日生工作
1. 每節下課要擦黑板及檢查教室地面與走廊,
並在值日生課間巡查表上簽名。
各項生活競賽
1. 凡生活、整潔及勤學各項競賽力求良好表現,違規須寫自我檢討表。
若經常性違規,且屢勸不聽,則依校規處分。
2. 打掃時間請認真打掃。
3. 各項競賽應以班上榮譽為首,爭取班上的好成績。
其他事宜
1. 加強禮儀教育,遇見師長請問好。
2. 相逢自是有緣,請友愛班上同學,凡事相互合作。
3. 每隔週一繳交週記,遲交視同未交。
4. 請服從班級幹部的指示。
5. 上課請準時就座,遵守上課秩序,桌上不可放書籍文具以外之用品。
6. 請假必須請家長事先通知,並備證明於一週內辦好請假手續,
若未事先通知一律以曠課論。
7. 其他未盡事宜由導師隨時宣布之。
無論何時何地,請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凡事盡己心,凡事盡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