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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經營與輔導※ / 108學年 / 學生輔導(班規)

台北市育達高職108學年度第2學期多媒體設計科346班班規

l   熱心公益同學每次記加點三分。(學校各項班際比賽代表、促進班上榮譽者、擔任幹部服務認真者依校規記功獎勵),若得名再依校規簽獎。

l   累滿三大過發佈留校察看,功過相抵再記滿三支警告(或一支小過),依校規簽處改變環境。

l   違反班規被扣點者,應服班級公差勤務,一分折抵一次。

第一條:整潔

隨時(含下課及午休時間)應將自已座位及週圍保持整潔違反者記扣點一分,將垃圾丟至同學位置者,每次扣點三分。打掃認真加點一分。未做垃圾分類或隨意將垃圾丟棄者每次扣點三分。

扣點滿六分者記警告乙次或罰值日生一週,相同事項違規累犯者加重處份。

第二條:勤學

不遲到(7:45以前進入教室),不任意請假,請假依規定提出證明。不依規定請假依校規記警告以上處份(事假未事先請,病假當日未請家長先打電話告知導師,或准予請假但不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 (銷假超過7)。升旗、週會或任一節上課不到者無任何理由,則記曠課(先記在點名板)後依校規送勤學輔導,曠課累滿42小時,依校規簽處改變環境。

1.     請病假須於當日上午9:00前,由家長電話簡訊或Line告知導師,並持當日醫院證明,方可准假。

2.      事假應事先完成請假手續,病假應於七日內完成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者,依校規處理。

曠課達三十小時者,立即簽署「個人及家長保證書」;若曠課達四十二小時者,簽處改變環境

遲到或曠課者應寫自我檢討表且放學務必參加勤學輔導,未參加者依校規記警告。

第三條:秩序

升旗、週會、教室上課不遵守常規(睡覺、講話或妨礙別的同學受教權)任何任課老師記點名板,或主任等人巡堂被登記者,全學期給予二次機會,超過二次依校規處理(記警告以上處份)

重大違規,例如抽煙、打架,任何考試作弊、侮辱師長…等,依校規記大過處份,相同事項違規累犯者加重處份。

1.      早自習、上課、午休桌面上不可放置非學用品,手機應關機並放書包內,違者依校規處理

2.      上課應專心聴講不可吵鬧,被登記吵鬧者依校規處理。

3.      中午12:40要按時午休,吵鬧者依校規處理。

4.      上課被巡堂教師登記者:依校規處理。

5.      遵守「尊師」精神,凡對師長不敬者,依校規簽處大過一次。

6.      未依規定路線行走,未依規定上下車或闖越馬路者:依校規處理。

第四條:禮儀

禮儀不合規定全學期給予二次機會,超過二次依校規處份,未依規定穿著校服,屢勸不聼者每次均依校規處份,相同事項違規累犯者加重處份。

禮儀違規被登記者,最遲於隔日上午8:15前告知導師,並書寫自我敘述表一張;累滿二次者   依校規處理。

第五條:未盡詳細條規一切依校規為基準處理

班上榮譽,你我有權利與義務,共同維護!!!相信自己是最棒的不求事事爭勝,但求盡心盡力,克盡自己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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