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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經營與輔導 / 班級公約

 ≈≈≈≈≈  二年8A班  班級公約  ≈≈≈≈≈

一、  服務獎勵

1、 打掃或負責工作認真者,德行獎勵。

2、 自動自發為學校或班級服務者,德行獎勵。

3、 任班上小老師認真負責者,德行獎勵。

4、 擔任糾察勤務認真負責者,德行獎勵。

5、 參加學校舉辦之活動,給予嘉獎一次;進入第三名則另記嘉獎一次;第二名記嘉獎二次,第一名記小功一支。

6、 未列舉之項目,依表現情形,給予適當獎勵。

 

二、  行善銷過

1、  有菸過者,請務必參加戒菸班註銷菸過。

2、  在校功過相抵已達警告17次者,應主動擔任糾察、小老師,以及登記行善銷過。

3、  凡留校察看者,應主動擔任糾察、小老師,多記功,少犯錯

  凡處份警告、小過、大過者,應於收到處份通知後, 登記行善銷過

 

三、  守時勤學

1、 校遲:星期一、五8:00、星期二、三、四745鐘響結束未進入教室,應遵守學校規定於放學參加勤學輔導

2、 遲:課堂晚進教室,應遵守學校規定於放學參加勤學輔導。

3、 曠課:無正當理由未到校,應遵守學校規定於隔日補行勤學輔導。

 

四、  守份自律

1、   講話、嘻笑干擾團體秩序者;

2、   服公務曠職者不盡職責、掃除工作未做或未做確實者;

3、   缺交訂正、作業、未帶教材、不遵守上課秩序者;

4、   禮節不周、態度欠佳、不友愛同學者;

5、   未依規定使用手機巡堂、教官或糾察登記;

 

五、  違規處理

1、  請於被登記當日,主動找導師說明原因,並於放學領取老師簽名之自述表並於隔日早自習前交給副風紀股長

2、  早自習未繳交自述表, 經學生同意後, 於午休時間完成書寫;或選擇加寫庭訓再於隔日繳交

3、  老師、教官、禮儀糾察登記違規之同學 於書寫自述表第五次,仍屢勸不聽,未見改善,先依校規存記處份觀察

4、  違規行為第六次 (觀察期間再犯) 則依校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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