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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經營 / 班級公約

台北市育達高職107學年度第二學期一年61班班規

一、班長:獎勵管理。

1.一個月無違規記錄者。

2.一個月全勤者。

3.禮貌優良(對同學、師長等):班會公開推薦票選。

4.服務優良(主動協助同學、班級事務等)

5.個人競賽成績優良。

6.擔任小老師負責認真者。

【獎勵處理】:符合前12項者記嘉獎乙次。

二、副班長:出缺席管理。

1.班級遲到:寫自檢表,服勞動服務。

2.學校遲到:寫自檢表,服勞動服務,校遲兩次記警告1次。

3.上課遲到:寫自檢表,勞動服務。

三、風紀股長:秩序禮儀管理。

1.不守班級常規(如上課、集合講話;不參加午休;不帶課本、教材等)

寫自檢表、勞動服務一次。

2.違規處理(服儀不合等):寫自檢表、勞動服務一次。

四、衛生股長:整潔衛生管理。

1.垃圾分類被扣分者:寫自檢表、勞動服務一次。

2.打掃不認真:寫自檢表、勞動服務一次。

3.座位周圍垃圾、放學留東西、垃圾:寫自檢表、勞動服務一次。

五、重大違規事項:

單項屢犯;對師長態度不佳;帶菸、吸菸;考試作弊等一律按校規處理。

【管輔處理】:

1.填寫班級自我檢討表。

2.累滿5張班級檢討表者填寫學校自我檢討表記警告乙次、約談家長並實施

個別輔導。個別輔導乃放學後留校進行輔導。

3.拒寫檢討表者,依[未有悔意]直接簽處記過。

六、其他:

有違規事項者,導師將機動派遣學生留校勞動服務。

導師聯絡電話(校)25706767轉  326    辦公室:學務處 

(手)09712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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